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动态
交通法规
合同订立
刑事法规
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家庭

刑事动态交通法规合同订立刑事法规婚姻家庭房产法规合同法规刑事案例房产购买合同履行抵押担保合同常识事故鉴定事故认定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967194421
联系人:刘斌
浙江 杭州

【武律师周末说法】房子到底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添加时间:2014年7月10日   来源: 桐庐律师  Tags: 财产   http://www.hztlls.com/

一位咨询者询问道:

婚前买的房子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判断房产性质是按照房产证颁发的时间界定吗

武律师解答:

目前确有许多观点认为,只要房产证颁发的时间在结婚之前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颁发的时间在结婚之后就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观点的法律渊源在于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登记制度,一般情况下,房产权属登记是房产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房产产权登记或者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产所有权。因此,有人认为房产证只要是婚后办出来的,那么房产就是婚后取得的,是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房产证只要是婚前办出来的,该房产就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在实践中,存在房产为婚前签订合同购买、但由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需要一段时间,有时候婚前购房但产权证在结婚后取得,对于该类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上海法院以购买房产、签订合同的时间点作为确定产权性质的标准,并没有以房产证取得的时间点作为判断房产是否共有的标志。另外,许多婚后取得房子,如遗嘱继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父母全额出资为自己子女一方购买的房产且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此前文已有所分析,在此不做赘述。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桐庐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