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律师做客山东广播新闻频道周末说法广播节目时,一位来自济宁的女性听众李女士咨询说,2013年,其丈夫起诉离婚,他在外面有了外遇,但李女士不同意离婚,法院一审判决不离。我们都是农村的,在农村有两处房子,一处夫妻主,一处让公婆住,两处房子都是他们夫妻出钱盖房,无土地证和房产证,有一个登记表,其老公签的字。由于离婚的事。老公与公婆不承认房子是由夫妇二人盖的,老公说是他妈盖的。我没有证据,以后法院会采信谁。现在公婆想把房子卖掉,自己把钱留下,法院会管么
武律师解答:你这种房子是农村宅基地用地建设的房屋,它跟城市商品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品房是国家出让土地,你房子的土地是村集体土地,房子是不能自由买卖的。你现在还没有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权属还不是十分清晰。法官在处理你们财产,可能会因为权属不明,而不分割房子的所有权。
我建议你,你老公既然都跟人家同居了,你等着他再次起诉你的话,肯定很被动。而且他已经起诉你一次,还要继续诉讼离婚的话,法院最终会判决离婚的。所以我觉得你不如主动出击,主动起诉离婚,离婚理由有两点:第一,你们已经诉讼一次,继续诉讼法院判离婚的可能性很大。第二,你老公有外遇,若是你有证据的话,你不仅可以要求多分财产,还可以要求其对你进行赔偿。起诉的同时,要去对房屋进行保全,这样房子就不会被卖掉了。
广播之后,李女士听从了武律师的建议,保全了房屋,诉讼离婚,案件进展的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