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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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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情形下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添加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来源:
桐庐律师
http://www.hztlls.com/
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租给或借给他人使用,是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自主支配其车辆的使用权,在此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承租人和借用人都是运行支配者,同时也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出租人、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明知租用人或者出借人明知借用人不具备驾驶车辆的资格或者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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