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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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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类型

添加时间:2015年2月18日   来源: 桐庐律师     http://www.hztlls.com/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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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房产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1、未结清贷款的房产
  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
  2、部分已购公房
  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
  3、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4、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这类房产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抵押房屋贷款要求的资料
  一、身份证明(夫妻双方);
  二、婚姻证明;
  三、户口本;
  四、收入证明以及近半年的银行流水;(或其他资产证明)
  五、房产证;(或复印件)
  六、贷款用途证明;
  七、收款方的身份证明以及收款帐号;
  八、近一期的房产的水电费单。
  另外,抵押房屋贷款客户的信用记录很重要,是反映客户的还款意愿的历史证据,如果,信用不好,房产再足值,银行也不会受理抵押房屋贷款的,也就是说一分钱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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