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动态
交通法规
合同订立
刑事法规
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案例

刑事动态交通法规合同订立刑事法规婚姻家庭房产法规合同法规刑事案例房产购买合同履行抵押担保合同常识事故鉴定事故认定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967194421
联系人:刘斌
浙江 杭州

90后劫匪佯装搭车结伙抢劫 被判刑三年九个月

添加时间:2018年1月8日   来源: 桐庐律师     http://www.hztlls.com/
一人佯装乘车,叫停摩托车司机,并假装给钱,趁其不备,其他人一哄而上,采用勒脖子,对眼喷雾等方式使得摩托车司机无法反抗,抢走其摩托车。近日,一90后抢劫团伙成员李某杰被依法处理。

  90后的被告人李某杰与其“兄弟”李某荣、黎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均为无业游民,平常喜欢上网,常常感觉手头拮据,一天,三人聚在一起吹牛,有人提出通过抢劫摩的司机的方式赚快钱。2012年5月23日凌晨2时许,三人开始实施其“赚快钱大计”,李某杰在清新区太和镇拦停一部摩的,乘坐被害人邓某的摩的后,要求被害人邓某开车往107国道行驶,行至他们事前踩点的较偏僻的路段时,李某荣叫停车并假装给钱。此时,事先埋伏在路边的被告人李某杰上前用手勒住被害人邓某脖子、其同伙以喷雾剂喷射等手段,抢走被害人邓某圣火牌型号SHS125-A,发动机号码B5351121的摩托车一台。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杰等将该车悬挂的号牌改挂粤R3G292,并更换了车尾箱。

  3天后,清新区公安局接群众的举报,在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抓获驾驶着被抢摩托车的被告人李某杰,并缴获该车。经鉴定,该车价值3600元。破案后,该车已发还给被害人邓某。

  清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杰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抢劫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私的财物不受侵犯,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桐庐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