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浙江7月12日电(通讯员 吴黎琴)轻信非法游医能够治疗痔疮和肿瘤,被害人曾某二次前往就诊,最终造成重伤甲级、伤残四级的严重后果。7月9日,被告人林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并赔偿被害人曾某人身损害赔偿款27万余元。
被害人曾某明知林某无执业资格,2011年7、8月份和10月份,在听说林某能治疗痔疮和肿瘤后,隐瞒家人二次前往林某处就诊,林某使用自行配置的药水为其治疗,因林某怕正规医院否认自己的治疗方法,遂叮嘱曾某只到小诊所打消炎针,不要去大医院治。曾某听信后,未主动、及时前往正规医院治疗,最终因肛周损伤、溃烂感染,经治疗后仍肛门括约肌功能障碍,结肠造口不能还纳,至排便功能永久丧失。
法院认为,林某非法从事行医活动,且在对曾某治疗完后,指示曾某去私人小诊所打消炎针,延误了其治疗时间,造成损害程度加重,林某行为对曾某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应承担80%的主要责任;曾某知道林某无执业资格,仍隐瞒家人前往就医,并听信林某,未主动及时前往正规医院治疗,使损害程度加重,对自身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应承担20%的次要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