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动态
交通法规
合同订立
刑事法规
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常识
刑事动态
交通法规
合同订立
刑事法规
婚姻家庭
房产法规
合同法规
刑事案例
房产购买
合同履行
抵押担保
合同常识
事故鉴定
事故认定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967194421
联系人:
刘斌
浙江
杭州
保管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添加时间:
2016年9月30日
来源:
桐庐律师
http://www.hztlls.com/
保管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其特征有: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有无偿的合同。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善意抵押权人对共有抵押物的权利
2.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与买方的义务
3.陆空邮贸易运输保险
4.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5.保险合同的解除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桐庐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