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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电话:
13967194421
联系人:
刘斌
浙江
杭州
交通事故中上肢下肢肢体缺失、肢体功能丧失,
添加时间:
2016年1月25日
来源:
桐庐律师
http://www.hztlls.com/
一级: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肢体损伤致:二肢缺失整理、友情提供;未经书面许可,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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