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动态
交通法规
合同订立
刑事法规
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法规

刑事动态交通法规合同订立刑事法规婚姻家庭房产法规合同法规刑事案例房产购买合同履行抵押担保合同常识事故鉴定事故认定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967194421
联系人:刘斌
浙江 杭州

解读《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添加时间:2014年7月15日   来源: 桐庐律师     http://www.hztlls.com/
  解读《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释义】本条是关于标的物应当符合约定质量的规定。
  质量要求是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七章的规定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也规定了类似的内容。即“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出卖人提供的有关标的物质量的说明,严格说来,也是当事人对标的物质量要求的一种约定。这些都属于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明示约定。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13条的有关规定,很有参考作用。即明示担保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表现:1.如果卖方对买方就有关货物在事实方面作出了确认或者许诺,并作为交易基础的组成部分,就构成一项明示担保,即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与他所作的确认或者许诺相符。这种对事实所作的确认或者许诺可以用货物的标签、商品说明及目录等方式表示,也可以记载在合同内。例如,如果卖方在出售服装的标签上写明“100%纯棉”,这就是一项对事实的确认,就是一项明示的担保。2.卖方对货物所作的任何说明,只要是作为交易基础的一部分,就构成一项明示担保,卖方所交的货物必须与该项说明相符。3.作为交易基础的组成部分的样品、模型,也是一种明示担保,卖方所交的货物应当与样品或者模型一致。本法为使凭样品买卖的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在本章中单独设立一条样品买卖的条文。以上所介绍的美国法律的这些有关规定,可以帮助了解本条的意旨。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桐庐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