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首页
律师简介
刑事动态
交通法规
合同订立
刑事法规
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案例

刑事动态交通法规合同订立刑事法规婚姻家庭房产法规合同法规刑事案例房产购买合同履行抵押担保合同常识事故鉴定事故认定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967194421
联系人:刘斌
浙江 杭州

女子卖掉亲生儿子后悔 拐卖儿童换儿子被判5年

添加时间:2013年12月10日   来源: 桐庐律师     http://www.hztlls.com/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黄某竟然卖掉自己的亲生子牟利。后来,她感到后悔,向他人买了个女婴,想以此换回自己的孩子。日前,晋安区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她有期徒刑5年。

  与已婚男子梁某同居怀孕后,黄某通过互联网发布卖子信息。2011年6月,产下一名男婴后,她将亲生儿子以3.3万元的的价格卖给夏某夫妇。

  过了几天后,黄某非常想念自己的儿子。她思前顾后,决定买个婴儿换回亲生儿子。于是,她前往广东中山市,以1.43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名女婴。此后,她多次联系夏某欲换回儿子,均无果。黄某又想卖掉该女婴,经人介绍,她以1.56万元的价格将女婴卖给吴某。不久后案发,两名婴儿现已被公安机关解救。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桐庐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67194421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