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成功调解多起物业纠纷 !
添加时间:
2013年6月20日
来源:
桐庐律师 http://www.hztlls.com/
连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已成功调结9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有效地促进了该县物业管理向着健康有序的方面发展。
今年1月下旬,驻广西忻城县某物业公司向广西忻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黄呈俊(化名)等10位业主分别支付尚欠的物业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主办该系列纠纷案的法官经了解,黄呈俊等10位业主于2010年相继购买忻城县城某小区的商品房,存在14个月拒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主要理由是: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路灯不亮投诉后不理、车辆丢失、房屋漏水等问题,同时,该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过高。尽管存在这些问题,但绝大多数业主还是愿意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纠纷。
由于多数业主工作地点不一,工作性质也有别,为此,主办法官结合实际,采取集中调解与个别调解相结合、面对面调解与“背对背”调解相结合的办法,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指出物业服务行业在忻城县是个新兴行业,在物业服务过程中,难免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双方产生问题后没有很好地沟通解决所致。因此,希望双方互让互让,协商解决纠纷。同时,针对业主提出的车辆丢失、房屋漏水等问题,法院建议业主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法律宣传到位,物业公司放弃索要违约金,双方当事人还就支付物业服务费互谅互让,截止3月22日,已有9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了支付尚欠物业服务费的调解协议,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